(2021年7月27日松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刘甲为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二、免去杜岩的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贾艳泽的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孙 丽的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五、免去贾玉民的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李岩峰的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张晓辉的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18 14: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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