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0日在松原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程凤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省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做好审判工作,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全年受理各类案件 40844件,结案35530件,同比分别增长25.8%、17.3%。其中市法院受案3376件,结案2982件,同比分别增长35.9%、37.5%。全市一线法官人均受案186.9件,人均结案171.8件,均高居全省第一,超过全省平均受案数62.7%、平均结案数54.2%,办案质量、效率和总体水平继续保持良好状态。
一、依法履行司法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083件,判处罪犯2521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盗窃、诈骗等犯罪案件556件,判处罪犯959人,其中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19人,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8件,判处罪犯143人。市法院成功审判了省法院指定审理的原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原通化市市长田玉林等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非监禁刑积极作用,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共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945人。
有效化解民事纠纷。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2633件,涉案标的近80亿元。注重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依法审结劳动争议及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民事案件7271件。市法院依托“巾帼维权岗”妇女维权诉讼调解机制,成功调处妇女维权案件22件,得到省和全国妇联领导充分肯定。注重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依法审结商事纠纷案件15271件,维护了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继续组织开展“支持全民创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活动,全年审理民营企业诉讼案件81件,涉案金额达6亿多元。积极构建诉调对接机制,推进依法治市。市法院和市法制办协调配合,与司法、交通、保险等各类仲裁调解机构建立对接机制,联合制定了《关于实施仲裁诉讼联动维权机制工作方案》,聘请6个特邀调解组织37名特邀调解员,构建了一套全方位全覆盖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去年5月1日行政诉讼法修订实施以来,特别是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受案量同比增长173.4%。全年审结行政案件698件,同比增长154.3%,其中判决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的26件,占4.1%。加强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依法裁定准予执行252件,不予执行44件。积极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妥善处理了松原市中心医院、江南油田研究院等房屋征收、拆迁案件,主动参与宁江区客运站、建华路、和谐小区、学府街管廊等项目工程拆迁补偿涉案工作,提出司法建议20余条,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着力加强执行工作。全年共执结案件9853件,执结标的额达3.8亿元。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查封、扣押、冻结、限制被执行人出国(境)和高消费等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市法院在松原电视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09件,在全国失信库公布1053件。探索网上执行,依托淘宝网共对49件执行案件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以清理执行积案为重点,继续组织开展“风行二号”执行百日会战活动,共清理2013年以来积案512件,执结2015年新收案件5789件;共拘留拒执被执行人305人,失信曝光206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8人,彰显了司法权威,百日会战得到了省法院和最高法院的高度评价。
二、全面推进司法改革,构建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扎实做好法官员额制改革。去年以来,全市法院按照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法院和宁江区法院、长岭县法院于上半年首批先行试点,其余三个基层法院于下半年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全市法院先后完成了法官员额的选任工作,经省法官遴选委员会最终确定,全市入额法官为208名,占全体法官数的56%,占全体政法编制数的35%。
探索完善司法责任制。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在员额法官内重新组建相对固定的合议庭,建立健全审判组织,科学划分审判权限,突出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明确审判主体责任,解决了法院审判管理行政化问题,并已初步显现成效。
创新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市法院在全省率先建立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院长信访督办工作机制、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员额法官绩效考评机制、资深法官委员会工作机制、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和法院党建工作机制等八项机制,初步建立起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目标要求的科学规范、完整配套、权责明晰、管理有序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三、坚持司法便民利民,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不断完善便民举措。去年5月1日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了“立案窗口”建设,设立专门立案登记窗口,派专人负责立案接待登记工作,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立文明导诉岗,为当事人依法参与诉讼、理性维护权益提供便利。基层法院普遍开展案件繁简分流、速审速裁、巡回审判等司法便民工作,共巡回审理案件1853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4.9%,并积极适用小额速裁程序,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加大对经济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108万元,依法缓、减、免诉讼费137.5万元。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适应国家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全市法院积极开展电子法院建设,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执行、网上阅卷等业务,先后投资570万元,建成了包括由三大网络、多套硬件、软件支撑的完备信息化体系,实现了审判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卷宗管理信息化、司法信息公开化。全市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网上立案2279件,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市法院在辖区5个基层看守所安装了远程庭审系统,实现了刑事远程审判全覆盖,是全省首家开通刑事远程庭审的法院,省法院在全省推广松原法院的做法。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的原则,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司法公开服务平台。全年生效裁判文书上网17437件,依法可以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市法院推进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建设,与媒体合办法制宣传专栏,全年举办《金色天平》专栏53期。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举行入额法官集体宣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和感受法院工作。
抓好涉诉信访工作。实行涉诉信访评估预防、约期接谈、责任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五项制度”,建立了立案审查调解机制、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判后答疑机制、案件评查机制、院长督办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等六种信访预防工作机制,涉诉信访工作不断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全市法院共接待群众来访2375人次,处理上级和本级监督部门信件129件,化解进京访案件18件,涉诉信访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
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能力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在全市法院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人人争当公正为民的好法官、人人争当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遵守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良知,公正为民司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按照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要求,完善人才培训机制,开展了庭审评议、裁判文书评比、案件点评等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全方位培训法官,提高审判技能,全年共培训法官323人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注重成果转化,在全国法院第26届学术讨论会上,市法院有2篇论文获奖,论文获奖数列全省第一,而且是吉林省唯一获得二等奖的法院。市法院成立青年法官研究会,加强专家型和审判业务骨干培养,市法院青年法官刘伟超同志被评为第二届“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加强司法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院,强化“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利用一季度3个月的时间,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了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提高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市法院建立“四早”预警工作机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叫停、早处置。坚持从严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司法巡查、审务督察、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约束干警不越底线、不踩红线。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全面推行“案件廉政回访”制度,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市法院全年发放廉政监督卡917张,案件廉政回访36次。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全年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件9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依法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坚持向人大汇报、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要举措,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市法院指派干警与人大代表开展定向结对联络,主动听取意见,接受代表监督。全市法院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11次,走访代表、委员216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385份,邀请代表、委员172人次旁听案件庭审43件。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全年共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8件,其中维持1件,改判2件,发回重审4件,撤诉1件。开通群众投诉举报电话,设立网上电子信箱,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共有37个集体、267名个人立功受奖,其中有10个集体、89名个人受到省级、国家级表彰。市法院的司法改革、涉诉信访、执行、立案等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列。长岭县法院作为全省唯一被推荐为全国模范法院候选单位,目前正在公示阶段,宁江区法院少年法庭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庭。全市法院共有34名法官被最高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市法院赵景坤同志被评为“吉林好人·最美法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法律适用不统一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少数干警素质不高、作风不实、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干警违纪违法,损害了司法公信力;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行,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尤其实行法官员额制后,办案压力越来越大,相当一部分法官年均办案在300件以上,全市有4个基层法院人均受案数进入全省前十名,“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干警身心疲惫、人才流失现象日益困扰法院发展,优化司法环境、增加法院人员编制、改善司法职业保障的举措需要尽快落实。对存在的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努力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全市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严格司法,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执法办案为要务,狠抓严格公正司法。继续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推进严格司法,提高办案质效,依法保护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促进司法公正。
二、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加强司法保障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为全面落实西部生态经济区战略、加快建设“绿色产业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步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以司法改革为契机,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认真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继续探索和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审判权运行机制等改革,努力破解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法院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和认同感。
四、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做好司法为民工作。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继续在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上狠下功夫,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五、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地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政治和业务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奋发有为,积极进取,努力为松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