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江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惩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宁江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精心准备
区法院围绕“深挖根治”“攻案件”阶段性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组建专业审判团队,由刑事审判庭和少年审判庭抽调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刑事法官组建专门合议庭,配齐配强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辅助人员,切实保障审判力量。积极强化庭前准备,当涉黑涉恶案件移送到法院后,主管院领导第一时间组织审判团队研判案情,归纳梳理案情焦点,就其中的疑点及时与控辩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制定周密详实的审理预案,对庭前会议、庭审安全、后勤保障、人权保障、信息宣传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周密部署,对各部门人员职责进行统筹安排,未雨绸缪,确保万无一失。在庭审前,区法院及时送达起诉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告知当事人,并召开庭前会议, 做到了律师辩护率达100%。区法院积极坚持提前介入的工作做法,目前共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六件,为提高庭审质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依法裁判
截至目前,区法院共受理八件涉黑涉恶案件。其中已审结被告人李某等人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案件一件,并于2019年4月19日宣判;未结七件,已开庭六件,另一件已定于2019年5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确保罚当其罪。结合我区实际,依法严惩盘踞在农村地区或涉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及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和利用“软暴力”实施犯罪的黑恶势力;依法严厉打击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确保打准打很,一网打尽;落实“打财断血”,在审判中,注重依法运用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扯断撕碎黑恶势力的“关系网”,高举利剑,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迁就。对未结案件,区法院将继续加班加点、攻坚克难,作出公正判决。
三、密切配合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区法院多次积极主动与公安、检察院沟通协调,建立案件会商机制,及时了解扫黑除恶案件进展动态,就相关疑难复杂案件的证据等核心焦点问题提前进行研判会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完善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确保案件移送到法院后能够快速实质审理,共同构筑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为了进一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正确适用司法解释,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进行精准打击,区法院邀请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相关人员共同参加省法院组织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视频会议。使参会人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疑惑问题有了更明确的统一认识,也为更好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夯实了理论基础。继续推进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常态化运行,充分考虑检察长在审判委员会所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打击整体效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宁江区人民法院能够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阶段性成果,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区法院始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大局、服务大局,履行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举全院之力、全员之力坚决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彰显宁江区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与力度,也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保一方平安”,我们永远在路上。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8 11: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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