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原市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推动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激发法官队伍活力,根据《吉林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吉组发【2016】1号)《吉林省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办法(试行)》(吉高法【2016】32号)《吉林省员额法官管理办法》(吉高法【2017】128号)规定,结合市法院机关员额法官现任等级、任职年限等实际情况,市法院机关拟开展三级高级法官择优选升工作。
一、市法院员额内三级高级法官等级职数核定及现任情况
《吉林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规定,市级院三级高级法官不超过法官员额的20%, 据此核定职数,市法院政法专项编制134名,单独职务序列法官员额比例为37%,即员额内法官50名,核定市法院三级高级法官10名。市法院员额内法官中,现任三级高级法官4人,空余职数6名,本次选升拟使用6名。
二、人选推荐意见
《吉林省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办法(试行)》规定,择优选升三级高级法官应任四级高级法官三年以上。截止2020年3月31日,对现任法官等级和任职年限符合择优选升条件的人选,推荐意见如下:
1、杨凤双,市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现法官等级为四级高级法官,拟择优选升等级为三级高级法官;
2、王宜兵,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现法官等级为四级高级法官,拟择优选升等级为三级高级法官;
3、韩方德,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现法官等级为四级高级法官,拟择优选升等级为三级高级法官;
4、于福桐,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现法官等级为四级高级法官,拟择优选升等级为三级高级法官;
5、牟凤桐,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现法官等级为四级高级法官,拟择优选升等级为三级高级法官;
6、魏 巍,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现法官等级为四级高级法官,拟择优选升等级为三级高级法官。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件:1、《拟推荐人员信息表》
2、《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择优选升三级高级法官工作方案》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4月9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8 14: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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